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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巍)因收留的流浪狗被狗主人索回,狗主人又拒絕全額支付狗的體檢費、美容費等費用,李女士以無因管理為由將狗主人訴至法院。記者今日獲悉,東城法院已經受理了該案
  2014年初,原告李女士發現一隻流浪狗,便將小狗抱回家中。因為擔心小狗攜帶傳染病毒,李女士便帶其到動物醫院進行了體檢,在照顧小狗期間共花費6000餘元。
  一個月後,李女士在遛狗時被狗主人明先生髮現。李女士同意將狗歸還,明先生僅願意支付300元的賠償。李女士將明先生訴至法院,要求判令明先生賠償其照顧狗的費用。  (原標題:收養流浪犬被索回 起訴狗主 收養人要求犬主支付體檢費、美容費等費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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